院全体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全体2015年夏季毕业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院2015年夏季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及本人导师的要求制定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准时完成论文撰写,及早按论文进度计划提交各阶段稿件供导师审阅和修改。
二、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承担全面指导责任,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文稿应及时审阅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三、凡拟申请2015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应于2014年12月30日下午4点前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纸质版)及导师签字的对论文初稿的初评意见,提交地点为院办公室(B307),逾期不予接收。未准时提交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太阳集团0638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