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情况
刘文杰,男,汉族,太阳集团0638教授。曾任职于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受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本科,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获法律硕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学方向)。德国康斯坦茨大学(2007–2009.)、柏林洪堡大学(2013–2014)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
民法学(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知识产权法学(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法学
学术兼职
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会理事,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文化娱乐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物权法学研究会理事
科研成果
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独著一部,合著多部。
主要发表作品:
1. 被遗忘权:传统元素、新语境与利益衡量,《法学研究》2018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
2.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法学研究》2016第3期
3. 微博平台上的著作权,《法学研究》2012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4. 民法上的姓名权,《法学研究》2010年第6期
5. “通知—移除”抑或“通知—拦截”:算法时代的选择,《新闻与传播研究》2020年第12期,CSSCI((被评选为本刊2020年度优秀论文))
6. 《民法典》在新闻侵权抗辩事由上的探索与创新,《新闻记者》2020年第9期((《人大复印资料·新闻与传播》2021年第1期全文转载)
7. 通知删除规则、必要措施与网络责任避风港,《电子知识产权》2019年第4期
8. 算法推荐新闻的法律透视,《新闻记者》2019年第3期
9. 互联网时代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完善,《环球法律评论》2017年第3期
10. 探析著作权法中的“时事新闻”——翻译引发的著作权法疑难问题,《新闻与传播研究》2016年第3期(被评选为本刊2016年度优秀论文)
11. 《非诚勿扰》节目名称侵权案探析,《现代传播》2016年第7期
12. 社交网络上的个人信息保护,《现代传播》2015年年第10期
13. 故事的著作权研究,《现代传播》2014年第12期(《人大复印资料·出版业》2015年第4期全文转载)
14. 论侵权法上过失认定中的“可预见性”,《环球法律评论》2013年第3期
15.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中外法学》2012年第2期
16. 电视节目模板的版权保护,《现代传播》2011年第3期
17. 论新闻侵权的归责原则,《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4期
18. 论“不合理的伤害危险”——对过失概念客观要素的考察,《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19. 德国法上名誉侵权的举证规则,《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20. 过错概念的内涵,《中外法学》2009年第5期
21. 论德国侵权法中的不法性,《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5期
22. 独著:《从责任避风港到安全保障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中介人责任研究》(30万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10月
23. 参著:《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规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8月
24. 参著:《民法典评注:侵权责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10月
25. 参著:《民法典评注:人格权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10月
26. 参著:《娱乐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1年12月
主持科研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2011-2016
2、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委托项目:媒体融合背景下广播组织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2017
3、受托研究项目:涉网络游戏知识产权问题研究,2017
4、受托研究项目:网络直播法律问题研究,2020
获奖情况
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017)二等奖(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