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第七届中德宪法论坛•人格权的宪法保护研讨会
发布单位:太阳集团0638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12

 9月10日,由中德法学院与法学院宪法学研究所举办、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协办的“第七届中德宪法论坛·人格权的宪法保护探讨会”在北京举行。

会议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姚国建教授主持,副校长李树忠教授、德国艾伯特基金会驻中国代表仁恺先生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参会人员有中德两国宪法学者。研讨会以人格权的宪法保护为主题展开,共分为三个单元:宪法上的人格权、个人信息的保护及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在每单元的讨论中,一名中国学者和一名德国学者围绕该单元议题作报告,报告结束后双方学者共同就报告内容进行与谈和讨论。

第一单元的研讨主题为宪法上的人格权。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莱茵哈德·盖尔法官以《德国民法和宪法对人格的保护》为题作了报告。盖尔法官指出,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将一般行为自由结合人的尊严推导出人格权,如今已将其发展为一项“不成文”宪法权利。我校法学院王蔚副教授以《宪法视野中的“被遗忘权”——评“任甲玉诉百度”案》为题作了报告。王蔚副教授从宪法视野分析“被遗忘权”,指出其所承载的人格利益属于宪法第38条人格尊严的保护范围。报告结束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吕好教授就报告内容进行了与谈,指出了我国宪法中的人格尊严、人格权保护范围与德国人格权内容的异同,双方学者们也就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第二单元围绕个人信息的保护展开研讨。中德法学院赵宏教授以《从信息公开到信息保护:信息自决权在我国的保护现状及其问题》为题作了报告。赵宏教授在其发言中阐述了公民信息自决和个人信息保护在我国的学理研究和制度保护现状,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德国联邦行政法院库特·格劳里希法官以《针对公权力的个人信息保护》为题作了报告。格劳里希法官就德国如何保护个人数据免遭公权力侵犯,从宪法原则、司法保护、透明原则等角度进行了阐述。在进行报告之后,双方学者们也围绕两国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与谈和讨论。

隐私权的宪法保护构成了第三单元的主题。德国波恩大学安妮·桑德斯教授以《德国一般隐私保护》为题作了报告。她针对隐私权的发展和限制,以及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分析。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王秀哲教授则以《隐私权的宪法保护》为题作了报告,介绍了中国隐私权宪法保护的研究情况。在接下来的与谈和讨论环节中,中德双方针对两国隐私权保护的异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纷纷就报告的结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经过了三个单元的主题研讨,会议又就有关人格权宪法保障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小组讨论,中德双方学者都积极的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并根据本国的具体实践进行了经验交流。

研讨会议加深了中德双方宪法学者对彼此国家制度的认识,达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