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18级博士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27 13:44    点击数:    来源:


各位博士生导师、18级博士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办法》以及本院《比较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18级博士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是研究生教育教学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直接影响和决定了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以及研究生个人能否进入学位论文的撰写、能否毕业获得学位的重大问题。因此,研究院要求各位导师、18级博士生以及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开展此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真学习、领会与执行学校及院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二、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并修满规定学分,否则中期考核为不合格。

三、博士生应按照学校及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认真、翔实、准确地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表》(须附论文大纲),并在研究生院网站或我院网站下载填写《博士研究生业务培养计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进展汇报及评价表》。其中,《开题报告表》最迟应于2020年5月8日前交导师审核修改。

四、博士生导师应按照学校及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充分履行导师的职责,在收到博士生提交的上述表格后,及时、认真检查博士生规定学业的完成情况和中期考核的规定内容,对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内容予以修改、审核,防止出现程序和内容上的偏差,并应翔实准确地撰写个人意见和评语。

五、博士生在收到导师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的表格后,暂定于2020年5月29日下午16:00点前送交院办公室,逾期未交视为不申请。后续视疫情控制情况,纸质版表格如需推迟提交,学院将另行通知。其中《开题报告表》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其余表格材料均一式一份。

六、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暂定于6月初举行,具体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及返校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太阳集团0638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