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优秀学生参加美国纽约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学习交流的通知

日期:2013-04-01 00:00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我院与美国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Fordha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的合作协议,我院可选派2名学生赴美国纽约福德汉姆大学参加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交流项目。现将2012-2013年度秋季学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每年秋季入学,为期一学期。

二、学习内容

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将开放该学院普通LL.M.项目的所有课程供选课。前往学习的学生每学期可选修不超过12个学分的课程,包括该学院要求所有外国学生参加的介绍性课程(orientation courses)。为了保证学生选课内容不与我校所学内容重复,选课内容需获得所在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或者获得授权的学院教员的批准。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不对前往学习的学生授予学位、证书和学分,但对所修课程给予成绩认定。

三、学习费用

交流期间在福德汉姆大学的学费给予免除,但需继续支付在我校的学费。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保留收取本地服务费的权利。其他费用一律自理,如食宿、国际旅费、国内(美国)旅费、医疗费用、保险、书籍、设施费等。详细预算清单(不包括国际旅费)请参见附件。前往学习的学生将获得与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普通LL.M.项目的学生同等的医疗保险。

四、报名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经完成两学年法学学习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本阶段学习总成绩位列班级的前15%,并且课程平均绩点不小于 5.2分(总分为6.5分)或者不小于3.6分(总分为4分);

3、英语语言水平: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且取得不低于600分(PBT)/100分(iBT)的托福成绩, 或者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4、有较好的经济实力,能够负担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协议要求,获得资格的学生须出具资金证明。

5、本校选出的候选人须获得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的最终批准。

五、选派名额:2名。

六、申请材料及报名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递交到院办公室(3号楼225办公室,李老师)。申请材料包括中英文简历、英语语言水平测试成绩单、在校英文成绩单、两张2寸照片以及学生认为有助于申请的其他材料。

预计面试于5月中旬进行。

Fordham校历链接:http://law2.fordham.edu/ihtml/cal-2uwcp-calendar_home.ihtml?date=08/01/10。

最早的课程"LLM Orientation and Introduction to U.S. Legal Systems"开课时间是8月16日,学生应至少提前一周到达纽约,解决住房等问题。

 

附件:福德汉姆大学费用参考.doc

 

 

                                                                        太阳集团0638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