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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 “比较法视野下的《民法总则》透视” 学术专题研讨会

日期:2017-05-24 00:00      点击数:     来源:

5月23日下午,我院举办的“比较法视野下的《民法总则》透视”专题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09顺利召开。会议由比较法研究所所长王志华教授主持,柳经纬教授和翟远见副教授主讲,罗瑶副教授和徐妍副教授担任点评,院长高祥教授、薄燕娜教授等五十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主持人王志华教授强调,民法典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作用,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得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通过,从此开启了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民法典时代”,此次专题研讨会就是回应《民法总则》的通过,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其进行学理阐释。

随后,柳经纬教授结合太阳集团0638的特点,以“民法典编纂的体系性问题”为题发表演讲,并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重点强调法典是成文法发展的最高形式,而体系性是法典之所以为法典的根本所在,亦是法典的生命力之所在。翟远见副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以“民法总则解读”为题,对民法总则中的主要制度进行了细致解读。他总体上认为,民法总则的颁布意义重大,内容不乏亮点,但是也有不少规定值得商榷。

 

在评议阶段,罗瑶副教授认为两位主讲人的出发点不同,柳经纬教授立足于宏观要旨,而翟远见教授着眼于细节微义。徐妍副教授从自身的研究领域出发,分析了民法总则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以及部门法尤其是税法的发展对民法更新的反作用力。

会议尾声,高祥院长阐述他对于《民法总则》立法的一些看法。他指出《民法总则》的很多亮点是需要得到肯定的,认识到这一点极具现实意义。在立法完成之后,接下来的重要工作是思考如何在实践中将所立之法往前推进。随后,我院的其他教师也分享了自己的看法与感受。

持续近4个小时的会议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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