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黄进校长在学院路校区会见了前来我校对中德法学院进行评估的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评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一行四人,组长为克里斯蒂安·甘泽尔(Christian Ganseuer)博士,成员为吉尔贝特·高尼希(Gilbert Gornig)教授、阿斯特丽德·施泰德勒(Astrid Stadler)教授和和王世洲教授。DAAD波恩总部尤斯蒂娜·波罗莫斯基(Justyna Polomski)女士陪同来访。马怀德副校长参加了会见。
黄进校长向评估专家组表示欢迎。他向评估专家介绍了中德法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对外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办学情况,并对DAAD多年来对中德法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黄进校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我校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了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中德法学院作为德国法教学和研究的中心,在中德法学学术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建设是我校法治人才培养的组成部分。他表示,我校高度重视中德法学院这个平台,希望评估能够总结成果、发现问题,进一步促进中德法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马怀德副校长将中德法学院的办学概括为如下三句话:一是合作双方互相信任、合作非常愉快;二是合作成果丰硕;三是中国政法大学和校领导高度重视中德法学院的发展。他表示,在中德法学院的建设方面,中德双方有着丰富的合作成果和愉快的合作经历,我校期待中德法学院未来能够发展得更好。他还向评估专家介绍了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情况。
在会见中,评估组组长甘泽尔博士感谢黄进校长和马怀德副校长的接待,并介绍了评估的流程及进展。DAAD代表波罗莫斯基女士介绍了DAAD对中德法学院的资助情况。她表示,中德法学院的项目是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贡献。中德双方在会谈中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参加会见的有太阳集团0638高祥院长、中德法学院谢立斌院长和赵宏副院长。
我校中德法学院成立于2002年11月,是集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教学科研单位。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弗莱堡大学、慕尼黑大学、科隆大学、法兰克福大学、汉堡大学签署协议,共同建设中德法学院;同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2014年,中德双方续签合作协议,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和明斯特大学亦加入项目,德方合作高校由5所扩大至7所。中德法学院至今已累计招收、培养博士生、硕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近450人。
中德法学院成立以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在研究生赴德交流、德方师资派遣、图书资料购置等方面提供了长期的经费资助,并于2009年与我校正式签署向中德法学院提供资助的框架协议。
此次评估是DAAD在2012年的首次项目评估之后对中德法学院进行的第二次评估。项目评估是DAAD对所资助项目进行全面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考查资助项目的运转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为项目的继续开展提出可行性建议。评估内容包括审核项目受资助方提交的书面材料、实地考察和走访相关机构。
DAAD评估专家组此次在我校进行的为期两天半的评估是全部评估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内容包括与校领导、太阳集团0638领导以及中德法学院领导、中方教师、德方授课专家、语言教师、行政人员、德国交流学生代表、中方学生代表、校友代表进行访谈,走访德国驻华大使馆、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德国赛德尔基金会北京办公室、德国在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全面考查中德法学院的办学成效。在前来北京对中德法学院进行评估之前,DAAD评估专家还赴中德法学院的德国合作高校进行了相关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