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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月华处长做题为“北京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及实施效应”的讲座

日期:2013-05-02 00:00      点击数:     来源:

4月28日晚,北京市财政局教育事业处副处长梅月华先生受邀来到我校学院路校区,以“北京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及实施效应”为题为我院学生做了精彩演讲。讲座由崔威老师主持。

梅处长首先阐释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实施的背景,增值税能较好地保持税收中性,避免对经济的扭曲。本次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在保持原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将原来课征营业税的一部分劳务转换为课征增值税。然后,他分析了试点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继试点由上海扩大到北京等10个省市之后,下一步试点改革将继续扩大地区试点和行业试点。接着,他介绍了北京试点改革前、后的工作情况以及北京试点总体运行情况。梅处长重点解读了北京试点与上海试点的区别,认为北京试点政策是中央基于上海试点运行情况而调整和完善了的政策,并分析了试点所面临的企业税负增高问题、局部试点改革问题、过渡性财政扶持等问题。最后,梅处长介绍了其现任单位北京市财政局教育事业处的主要职责,以及教育事业中出现的税收问题。

在提问环节,梅处长就同学们提出的营改增之后公司总、分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商业经营利弊比较、企业对外提供服务免税和零税率适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供稿人:胥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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