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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就共同组建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举行工作会议

日期:2015-01-04 00:00      点击数:     来源:

12月31日下午,黄进校长在学院路校区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罗东川庭长一行就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共同组建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举行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高晓力、丁广宇法官,外交学院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卢松,我院院长高祥、副院长谢立斌、教师翟远见,我校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杜新丽、副院长霍政欣。

会上,双方就共同组建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相关事宜进行了探讨,确定了首批入选的专家名单,并决定于2015年1月20日举行中心揭牌仪式和“外国法查明”学术研讨会。

此前,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经磋商,决定依托我校太阳集团0638在外国法研究领域和国际法学院在国际法领域的人才与资源优势,整合国内涉外法律制度与审判理论研究力量,在我校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外国法查明基地——“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2014年11月28日,黄进校长和罗东川庭长共同签署了《中国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关于共同组建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的框架协议》。

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的组建,是我校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其目的在于促进涉外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有效互动,提高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效,推动我国比较法学和国际法学的研究向纵深发展。中心正式成立后,将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委托,就具体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尤其是外国法的查明问题,以中心之名义提供咨询意见,并开展相关学术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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