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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4年度常务理事扩大会暨第二届比较法北京论坛——宪法实施研讨会在京举行

日期:2014-06-18 00:00      点击数:     来源:

2014年6月17日,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在京举办第二届比较法北京论坛——宪法实施研讨会。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兆兴,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高祥,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邵新莲、联络部处长周远清、研究部副处级调研员李连旺出席了本次会议。参会人员包括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市社科院、北京工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外交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上海大学以及我校的近60位专家、学者。

本次会议共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度常务理事扩大会。在此阶段,大会一致同意选举元轶副教授、赵宏教授为常务理事,选举刘承韪教授为秘书长。选举结束后,与会人员就比较法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进行了座谈,刘兆兴会长为在座各位阐明了新的研究方向,高祥会长就比较法研究会未来的发展前景做了精辟的论述,比较法研究会各位副会长也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会上,新任秘书长刘承韪向与会人员郑重表态,愿意竭诚为大家服务。

第二阶段为第二届比较法北京论坛——宪法实施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田瑶教授、刘杨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千帆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林来梵教授、太阳集团0638的谢立斌副教授、太阳集团0638的赵宏教授分别作了主题报告。

第一单元中,张千帆教授作了《宪法靠谁实施?论人民行宪的主体地位》的主题发言。发言为宪法的实施开辟了新的路径,并详细介绍了人民作为宪法实施主体的可能性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其观点在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之后赵宏教授作了《规范宪法的困境与未来——兼论如何克服司法审查缺失下的宪法实施困局》的主题发言。赵宏副教授首先梳理了近年来关于规范宪法与政治宪法的争论,其后以德国法为背景对我国当前环境下如何实施宪法展开论证,另辟蹊径,强调部门法宪法化,试图为宪法的实施寻找新的突破口。

第二单元由林来梵教授作《宪法的哪些部分有待实施》的主题发言。林教授首先对宪法文本进行规范分析,梳理出了宪法有待实施的条款,并最终将我国宪法实施形态归结为一种结构上的“倾斜性实施形态”。后谢立斌副教授作了《基本权利实施的立法保障》的主题发言。发言从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基本权利实施,主要借助立法,即由法律对基本权利进行具体化,保障其得到实施出发,首先探讨立法者是否承担了对基本权利进行具体化的义务;其次,如果说立法者承担了这种义务,那么,立法者应当如何履行这一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张翔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白斌博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柳建龙副教授、首都经贸大学喻中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刘毅副教授、上海大学王涛博士分别作了精彩的评论,来自其他高校的学者也踊跃作了发言。最后由谢立斌副教授致闭幕词,会议圆满结束。

 

 

(李帅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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